北京青年報
近日,京東和阿里兩家電商巨頭在快遞業務上的博弈引發輿論關注:京東開放平臺發布公告表示,8月31日起不再和申通合作。據報道,京東認為申通是“阿里系”快遞企業,京東開放平臺原本可以繼續向申通開放,但京東物流多年申請入駐阿里平臺,一直被拒絕,出于“對等”考慮,京東開放平臺不打算與申通繼續合作。
最新的消息是,申通稱阿里并非如京東所說是申通的大股東,大股東仍是公司董事長陳德軍。京東則進一步表示,與申通的協商一直在進行,京東開放平臺的大門始終敞開,“阿里系”部分物流企業仍然在京東體系之中,目前商家仍然可以選擇申通,只是可能在京東系統里不顯示訂單信息而已。
“京東開放平臺不再與申通合作”的消息甫一傳出,一些敏感的媒體和網友似乎就發現了問題的實質:又是一起典型的“二選一”事件啊!
為何這樣說?敏感的媒體和網友認為,阿里是申通的大股東,申通是“阿里系”物流企業,申通之前一直與京東開放平臺合作,但京東自己的物流——京東物流申請入駐阿里平臺始終遭拒。去年6月京東開放平臺與申通的合同已到期,鑒于阿里平臺拒絕京東物流,現在京東開放平臺“對等”拒絕申通,頗有點兒“以其人‘二選一’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即便真如申通所說,阿里目前不是申通的大股東,但這后面還有一句——“本來阿里要持有30%以上股份,但資金還沒進來”,想來阿里成為申通的大股東是遲早的事。據媒體報道,投資申通發生在2019年3月,當時阿里以46.6億元戰略入股申通快遞(16.360, -0.22, -1.33%),獲得14.65%的股權份額。同年7月,阿里又獲得自12月起3年內對申通關聯公司的一攬子購股權,購股交易完成后,阿里將成為申通的控股大股東。此外,阿里也以不同比例參股了圓通、中通、韻達、百世等幾家快遞公司。
阿里平臺拒絕京東物流入駐,京東以此為由打算停止與“阿里系”快遞企業申通(可能很快成為“阿里控股”快遞企業)合作,總體上看符合“對等”原則。然而,如果事情朝著這個方向繼續發展,就會形成一個“冤冤相報沒完沒了”的惡性循環,“二選一”就成了兩個電商平臺互相對抗和傷害的武器,這對兩個平臺自身、眾多快遞企業、商家和消費者都不是好事。
要打破這種惡性循環,走出“二選一”困境,需要涉事電商平臺以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大局為重,本著共享共生、合作共贏的互聯網精神,以電商開放平臺的“開放胸襟”,主動釋放開放、合作的善意,以積極的行動爭取其他電商平臺、商家開放、合作的善意。
在這個問題上,京東的態度和做法可圈可點。京東開放平臺與申通的合同去年6月已到期,如果京東真要實施“對等報復”,早就與申通停止合作了,現在合作并未停止(商家仍可選擇申通),而是留足了友好協商的空間。在長期遭受“二選一”歧視性對待的條件下,京東準備采取“對等”措施主要是一種姿態,而非實質性的報復手段,實際上更多體現了一種合作的誠意。
如專家所說,京東與申通暫停合作,屬于雙向選擇的市場行為,不應采用輿論戰等過度干預。不過歸根到底,合作總比對抗好,繼續合作總比暫停合作好,電商平臺之間實行“門戶開放”資源共享,總比拉幫結派搞對抗、相互傾軋拆臺好。事實一再證明,電商平臺如果頑固堅持門戶之見,對“異己”的平臺、商家大行排擠打壓之能事,自己的發展之路必定越走越窄,最終落得害人又害己的結局。
開放是平臺經濟的第一生命,合作是平臺經濟的不二法門,只有面向所有合法的快遞企業開放,電商開放平臺才能算是真正的“開放平臺”,平臺之間、平臺與快遞企業之間合作共贏之路才能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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