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宗琳于1985年底組建山東新牟國際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新牟國際集團,前身為山東新牟國際聯合企業總公司)。1996年山東新牟國際集團控股的“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777)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山東省首家上市的鄉鎮企業。
生于1943年的常宗琳,曾是全國第七、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帶領村民脫貧致富,榮獲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十佳農民企業家等榮譽稱號,被譽為“中國農民經營國際海運第一人”。
2009年,常德的父親常宗琳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未竟事業和巨額資產。常宗琳生前遺囑,其持有煙臺東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潤公司”) 51%股權,由其兒子常德繼承其中31%的股份,其余由兩個女兒分別繼承10%。
2011年2月,常德因繼承了其父親常宗琳的遺產,曾向東潤公司出具一份《承諾書》。承諾將其繼承的股權(即東潤公司31%股權)的15.92%收益,于產生之日交于寧海街道辦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新牟里村民生活和福利救濟。
在得知常德要成立扶貧基金后,煙臺市萊山區的一位領導找到常德,希望讓新牟里村所屬的寧海街道辦和常德一起來管理這筆扶貧基金。
常德同意了,并簽訂協議成立共管賬戶,由常德和寧海街道辦共同管理并監督使用這筆扶貧基金。
協議簽訂后,常德將其4300萬元捐款金額轉入該賬戶。
2014年,常德在偶然的一次查賬中發現,存在銀行的4300萬元不翼而飛。
質詢銀行,銀行方面回復說,“錢已經被寧海街道辦轉走。”
根據此前簽訂的協議,在銀行辦理的是共管賬戶,如果轉賬取錢,需要常德的“印章”。
但是常德本人,沒有授權給任何人去銀行辦理轉賬業務,所以,常德懷疑街道辦私刻了自己的印章。
常德報案,控告寧海街道辦事處偽造“常德”私人印章,轉走4300萬,涉嫌“票據詐騙”。
這里,最關鍵的就是印章鑒定問題。
公安局鑒定是“同一印章蓋印形成”,據此,警方作出不予受理立案決定;
而常德委托的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印文中的常德兩個字進行了鑒定,該中心出具了“常德”印鑒并非同一枚的《司法鑒定書》。
是否一致請自行判斷
其次,街道辦發放的扶貧款金額也有問題。
常德捐了4300萬,但是街道辦實際發給了村民3433萬,而且發放的形式,是現金。
懂的都懂,發現金,這里面貓膩可就太大了。
常德感到被欺騙,很是窩火,隨即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一審二審,常德均敗訴。
法院認為,常宗琳專項福利基金只是明確了該筆款項的名稱和用途,該資金到位就已經成立,不需要特殊的設立程序,所以,寧海辦事處轉賬劃款不存在違約。
4
捐款4300萬被擅自挪用,打官司又輸了,劇情打這里已經足夠魔幻了,接下來卻是真正的高潮:
寧海街道辦新牟里村委會把常德給告了!
訴訟理由,是常德“承諾捐款”金額不足,常德曾經承諾捐贈東潤公司15.92%股權,股票成本價值應該是9200萬元,在征收“個人所得稅”后,應該再依據其承諾按照比例捐贈。
因此,村委會要求常德支付其“承諾捐款”的不足部分2855萬元及其利息。
常德認為,其承諾捐贈東潤公司15.92%股權轉讓的全部收益金額4291余萬元,4300萬他也早已全部轉給了街道辦。
眾所周知,股權并不是固定資產,股票有漲有跌,持股收益也就有增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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