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訂工作遵循與時俱進和實效精簡原則,修訂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社區黨員監督管理的實施辦法》《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的實施辦法》2項制度;新建了《新江灣城街道干部談心談話制度》《關于規范街道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收送禮品禮金的若干規定》2項制度;合并了《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等6項制度。
修訂工作著力做到兩個注重:一是注重制度的上下銜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2018年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四責協同”機制建設工作導則》(楊委辦發〔2021〕18號)等最新要求進行修訂,聚焦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體現從嚴治黨“四責協同”要求,引導黨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注重緊密聯系實際。對照當前新江灣城建設發展各項工作要求,修訂了《新江灣城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社區黨員監督管理的實施辦法》,覆蓋街道機關工作人員、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居民區社區工作者及社區黨員,從制度層面加強政治監督和制度約束,為新江灣城打造楊浦“四高”城區建設“典型范本”提供政治保障。
為了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修訂工作經過“兩上兩下”,充分聽取了街道領導班子和黨員群眾意見。同時,街道紀工委、監察辦結合實際需要,對近年來中央、市委、區委黨風廉政相關文件制度進行匯總匯編,供黨員干部學習參考。
供稿:新江灣城街道紀工委、監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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